
本报讯 记者温龚锋报道:日前,东莞市发布了第二次网吧发证方案(下称方案),将放开625家网吧特许经营权,网吧的设立规模降为计算机不少于80台、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,网吧特许经营权有偿使用资金收取标准由原来的每年15万元降至每年6万元。
该消息一公布,在业内引起了强烈反响,焦点集中在网吧年费的收取上。根据方案规定:“申请者在中签后须按每个经营指标每年6万元向市财政缴交网吧特许经营权有偿使用资金。”这和第一批网吧年费15万元相差甚大,差距为9万元。
就在第二次网吧发证方案发布第二天,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向记者来电说:“这对我们太不公平了,差距太大了,为什么第一批网吧业主不能享受?很多业主才营业两三个月。”
不但第一批网吧业主有话说,很多想进入的投资者也有话说,收取网吧年费并没有说明收取依据和用途。前天上午,在上海、浙江、福建投资网吧的投资者阿霖告诉记者,东莞收取网吧年费,其依据是什么?并没有向广大投资者说明,也没有召开相关的听证会,同时网吧年费的用途也值得广大业主怀疑。
对于用途方面,发证方案这样规定:从第二批网吧发证开始,各镇(街)每年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从市财政返还的网吧特许经营权有偿使用资金中按不超过5%的比例核拨给本镇(街)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分队,作为网吧管理、整治“黑网吧”和协助清理欠缴资金专项经费开支。
阿霖表示,那么,网吧特许经营权有偿使用资金中95%那里去了?阿霖无奈地说:“收取网吧年费的情况,在国内其他城市都没有过,我在上海、江浙一带、福建泉州和厦门都开设了网吧,但都没有被当地要求要缴网吧年费,在周边的广州市,也没有收取网吧年费。”